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江苏沿海输气管道如东-常熟-太仓段海门分输清管站地块规划图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2月5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通过电子邮箱提交。
联系电话:0513-6890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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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海门区长江南路398号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地块位于苏州路北,新江海河西。规划总用地面积1.76公顷。
二、规划内容
海门分输清管站JXS-15-01地块位于江心沙农场十五大队,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用地面积1.74公顷,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3,建筑密度≤30%;
海门分输清管站JXS-15-02地块位于江心沙农场十五大队,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用地面积0.02公顷。
附件:海门分输清管站地块规划图则
图则公示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