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南通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用海申请信息进行公示(项目清单如下)。
公示期为
2021年2月26日至3月11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至我厅(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件:南通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简本
联系人:孙伟红 025-86599842,传真:025-8659984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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