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G〔2026〕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海县2026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东海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申请办理东海县2026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东政发〔2026〕1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牛山街道汤庄村0.1648公顷集体农用地(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1648公顷,其中转用集体农用地0.1648公顷。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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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