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A〔2026〕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高淳区2026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高淳区人民政府:
你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南京市高淳区2026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高政发〔2026〕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阳江镇临湖村、北固村、砖墙镇茅城村、港口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504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未利用地0.01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67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4504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未利用地0.0169公顷,由你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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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 2 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6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