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6〕1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2026年度
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连云港市2026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连政发〔2026〕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0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09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009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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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