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函〔2026〕336号
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
整治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4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