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及
“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做好“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十五五”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规划编制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做好经费和技术保障,于2026年10月底前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联系人:王振中,025-86599706。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27日
抄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