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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审批服务事项序号 2.5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 扬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其他共同审批服务部门
其他共同审批服务部门经办处室 审批对象
法定办结日期 30 承诺办结期限 5
联系电话 051188365872 监督电话 051188322187
办理地点 扬中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其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