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公告
编号:20251107-03
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向我机构提交遗失申明。我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原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 注
1
苏(2017)丹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246号
孙水雅,钟涛
不动产权
缇香花园41幢304室
遗失
公告单位: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