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30个全国“土地日”
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基层所:
今年6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土地日”,为做好主题宣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对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宣传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及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经验做法。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关心和珍惜土地资源、增强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宣传主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和加强耕地保护、新《土地管理法》实施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强化联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各类协会的合作,联合社区、学校、企业及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团体,面向不同受众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创新方式。多用新媒体方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通过向服务对象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咨询台,送法进企业、社区、村组、农户等形式,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四)做好总结。分局将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土地日专题宣传,请各单位在6月24日前及时报送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送法进企业、社区、村组、农户活动,各基层所需报送至少1张图片)。各单位要及时整理汇总活动情况,于7月15日前将活动照片、视频、文字及其他资料,及时反馈至分局办公室(联系人:徐璇,联系电话:86551921,电子邮箱:1522548491@qq.com)。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底工作目标考核。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