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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第1号林长令
发布时间:2025-01-06 11:32  来源: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扬州市《关于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令》林长令精神,近日,区委书记、区级林长朱莉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级林长沈伯宏共同签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令》(2024年第1号林长令),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工作举措,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林长令指出,要加强隐患排查,组织人员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监管辖区内的民事用火、农事用火、生产生活用火,及时发现、整改森林隐患。要加强宣传引导,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防线,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全民了解、全面参与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值班值守,认真做好日常巡林护林工作,结合智能监控系统和巡查单兵做好线上火源监控工作,严格履行领导带班和重点时期24小时值班制度,有效提升森林防火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