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1第5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的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高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行政审批局二楼东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14—85080149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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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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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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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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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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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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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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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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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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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建康
褚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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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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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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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邮房权证城区字第107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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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高邮镇南门大街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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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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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金邮证字第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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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