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05-2025-Z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年 4月 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
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扬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广陵分中心开发区登记站
联系方式: 0514-8792191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陈林香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广陵区湾头镇万福村薛家组
宗地面积135.0㎡
房屋建筑面积189㎡
农村宅基地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