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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耿合村一组28号王林生、张传英继承)
发布时间:2026-09-11 17:31  来源: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盐都不动产继征字(2026)第15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   

    联系方式: 0515-8199930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 动 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备注

1

王长付、熊早兄

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

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耿合村一组28号

宗地面积:151.65㎡

房屋建筑面积:45.93㎡

住宅

王林生、张传英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