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指在野外自然环境下生活繁衍的动物。也就是说生存于自然状态下,不属人工驯养的各种哺乳动物。包括兽类(例如老虎、獐子、野猪)、鸟类(例如孔雀、猫头鹰、麻雀)、爬行动物(例如壁虎、蛇类、龟类)、两栖动物(例如有娃娃鱼、螃螃、青蛙)、鱼类(例如鳜鱼、鲤鱼、鲫鱼)、软体动物(例如蜗牛、螺类、蚌类)、昆虫(例如蛾类、蝶类、蝉类)及其他动物。野生动物的广义概念泛指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狭义概念常指陆生的脊椎动物,包括哺乳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
瀕危野生动物定义
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在其整个分布区域的主要部分中,处于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物种的种群已经减少到勉强可以繁殖后代的地步,其地理分布狭窄,仅仅存在于典型地方或出现在有限的、脆弱的生境中。如果不利于其生长和繁殖的因素继续存在或发生,便会很快灭绝。按照世界公认的标准,一个物种的数量少到以百计算时,即为濒危野生动物。
极度濒危的野生动物定义
极度濒危就是我们有一些定量的标准,所有个体数量少于一千只,像前几年大熊猫少于一千只,应该是绝对保护的,太少了,一千只的话,对于大型动物来说数量很少,但对于植物来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另外就是它分布面积少于一百平方公里,一千平方公里,面积很小了,就是在地球表面上,或者在中国土地上,它的分布局限在很小的范围。一个是数量又少,又分成好几块,好几个很小的种群,孤立的种群,相互之间不能进行基因交流的话,这种情况都属于极度瀕危。但情况没有那么严重的话,就可以往上排了,就是受胁,受到威胁,叫受胁物种。再往上排可能就是值得关注的,因为它可能生存值得关注,另外可能还有比较安全的物种。
野生动物保护级别及具体分类
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分为国家重点保护(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国家二级保护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II物种)、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在我国附录I、附录II物种参照国家一级、国家二级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