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树正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湖县沿河镇天美村郭树组36号证号苏(2021)建湖县不动产权第001677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树正美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