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012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5月 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沿河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0515-86599307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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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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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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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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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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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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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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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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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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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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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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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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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沿河镇郑沟村郑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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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925105203JC00384F999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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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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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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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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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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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福海
夏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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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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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沿河镇蒿仑树桥村顾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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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925105206JC00420F999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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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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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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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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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