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2.在我国矿产资源分为哪几类?
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四类。
3.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 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2)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3)探矿权属无争议;(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5)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探矿权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施工,并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 期限内完成勘查工作;(2)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开工等情况;(3)按照探矿工程设计施工,不得擅自进行采矿活动;(4)在查明主要矿种的同时,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5)编写矿产资源勘查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审批;(6)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7)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8)勘查作业完毕,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洞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5.什么是采矿权?什么是采矿权人?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基本原则为: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7.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包括哪几方面?
(1)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2)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对其监督管理;(3)管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4)组织编写有关标准、规范;(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6)负责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査、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单位的资质管理;(7)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及纠纷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