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年5月13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沿海自然资源分局
联系方式: 0515-85721332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登记面积/房屋登记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延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参照农宅管理)
|
弶港镇弶南居委会二组
|
266㎡/297.39㎡
|
住宅
|
|
登记机构: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