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资源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第49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19日
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第49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4月22日是第49个“世界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平台。为做好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 活动主题
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新时代国土资源工作“加快建设安全、绿色、高效、法治、和谐的美丽国土”的总体目标,引导社会大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引导全区人民为建设“美丽大丰、多彩大丰、画里大丰”,以及营造“大丰好玩呢”品牌,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宣传要紧紧围绕“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突出“珍惜自然资源呵护美丽国土—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这一宣传主题;要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土管理资源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国土资源忧患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促进全社会关注国土资源管理,支持国土资源工作。
二、 活动时间
第49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22日(星期日)开始,至4月28日(星期六)结束。
三、 活动形式
围绕世界地球日活动主题——“珍惜自然资源 呵护美丽国土—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
(一)宣传内容
1、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
2、宣传地球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公众珍惜地球资源,保护环境,做地球主人的意识;
3、宣传我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好的做法和取得的实效,展示国土资源部门新形象,扩大社会影响面。
(二)宣传形式
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制作宣传标语、街头现场咨询、车辆巡回宣传、媒体报道宣传、网络发布宣传等方式,向公众进行资源环境基础知识、基本国情、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国家政策和科普知识宣传,形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倡导绿色简约生活的社会氛围。
四、活动安排
1、制作宣传标语。在城区中心、各镇(区、园)主要街道张贴、刷写或悬挂宣传标语,每个镇(区、园)不少于三条。
完成时间:4月22日前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国土资源所(分局)
2、街头现场咨询。在城区中心、各镇(区、园)主要街道设立咨询台,发放有关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内容的宣传资料,讲解科学合理用地和耕地保护知识。
完成时间:4月22日
责任单位:城区中心活动由局办公室牵头,规划所、法监科、行政服务科、地籍科,镇(区、园)由所在的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
3、车辆巡回宣传。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深入各自然村,播放宣传录音,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政策。
完成时间:4月22日
责任单位:各国土资源所(分局)
4、媒体报道宣传。在《今日大丰》制作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专版、在区电视台播放宣传标语。
完成时间:4月20日-4月28日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5、网络发布宣传。利用区局网站、电子屏发布世界地球日宣传标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以及地球科普知识等。
完成时间:4月20日-4月28日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信息中心
6、积极参加区政府统一组织的其他活动。配合宣传部、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在梅花湾大舞台开展“地球日”专题宣传活动,宣传相关政策法规。
完成时间:4月22日
责任单位:矿产站、法监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商明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吴桂宏、纪建军、朱佩文、张钧、局纪委书记徐慧和局党委委员陆晓庆同志副组长,各科室、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国土资源所(分局)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科室、国土资源所(分局)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普及科学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倡导绿色简约生活的实践。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科室、国土资源所(分局)要动用各种宣传工具,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局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国土资源所(分局)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各科室、国土资源所(分局)要将总结材料于4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