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受理的林木采伐申请事项进行伐前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5-83513039。公示期满无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