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 01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5月 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滨海县审批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515-84198986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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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 记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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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 产
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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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 产
坐 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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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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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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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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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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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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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华新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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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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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八巨镇华新村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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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922010009JB00005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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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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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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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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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