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潘政超)
潘政超因保管不善,将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569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政超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