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172号
发布时间:2025-12-11 14:07  来源: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协助执行通知书
1 01002949 陈志才 新安镇钟吾路17号   房屋所有权  
2 苏(2017)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19249号 江苏汉信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新安镇南京路63号汉锦城1、2、3、4号楼3单元902 320381001037GB00162F1234007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登记机构: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