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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草桥(2025)003号
发布时间:2025-12-08 10:11  来源: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权利人因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登记单元号 声明人 备注
1 苏(2022)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109125号 袁超 新沂市草桥镇华沂村 320381102201JC00609 袁超  
2 苏(2021)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217356号 陈经一 新沂市草桥镇陈圩村 320381102206JC00125 陈经一  
 
 
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草桥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