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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5)135号
发布时间:2025-12-05 14:13 来源: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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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因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登记单元号
声明人
备注
1
苏(2023)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35643号
杨梅
新安街道轻工南路19号丰惠.华丽家族31号楼2单元1702
320381001003GB00156F00310105
杨梅
特此声明
2025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0516-8899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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