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证明(由村委会和镇农业农村部门出具)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因无土地、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情形,应经“三级确认”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认申请审核表》 ;经过人民调解的,应提供《调解意见(协议)书》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登记具结书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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