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自然人:申请人身份证明;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贷款客户还需要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抵押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证明(2021年7月1日之前办理抵押的需要提供以上纸质申请材料。其中建设银行徐州分行、工商银行、徐州新城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国银行铜山支行贷款客户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2)开发商在2020年8月1日以后申请首次登记的,只需提供开发商在义务人一栏盖过章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开发商在2020年8月1日之前申请首次登记的,还需要提供首次权属登记证明或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及土地分割转让证等权属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
4、完税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如已办理过预告抵押登记,还需提供抵押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抵押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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