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自然人:申请人身份证明;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抵押权人为银行的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数据共享获取);
2、不动产登记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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