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交易
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发布时间:2022-10-25 16:11  来源: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受理机构

铜山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

铜山区嘉源大厦B座、珠江东路11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流程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收费、发证

申办要件

(一)提供继承权公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继承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4、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继承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4、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9、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费80/  非住宅:登记费550/

(夫妻间继承除外)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516-835356010516-83535610

投诉电话

0516-6701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