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放管服”的改革精神,推进“交房(地)即发证”改革工作,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实现一体化联动服务,助力我区营商环境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经“招挂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单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在缴纳完相关税费后,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在交房前为购房人代为办理不动产登记,待交房同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发证。
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简化流程,压缩材料,缩短办理周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