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材料;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土地坐落、名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或者补充协议。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因土地部分征收导致承包土地面积减少的,提供政府征收决定书等证明材料。(3)退耕还草、退耕还湖、因农业结构调整导致土地用途变化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
(4)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供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承包期限依法变更或期限届满后继续承包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合同;
(6)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