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3 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证)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农村宅基地审批表原件)
4 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