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4、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5、申请内容属于本机关法定管辖范围。
6、提交材料办理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
见服务表格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住宅:登记费80元/件 非住宅:登记费55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