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沛胜 因保管不慎,将座落于睢宁县邱集镇廖巷村邹西组不动产权证书【地号:105-09-03-27】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利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沛胜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