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乡村地区建设,规范村庄规划管理,落实管控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结合沛县乡村发展实际,以“高水平编制、全覆盖管理”为目标,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沛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1日,在公示期间,对该规定的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915933902@qq.com,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联系人:尹克超,电话051680355280
附件:《沛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2024年7月1日
《沛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