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12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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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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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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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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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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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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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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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322030009GB00069F00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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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国用(09)字第10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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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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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沛城镇向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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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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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322030009GB00069F00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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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政字00021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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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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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路西侧石油公司家属楼3号楼2单元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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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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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322043012GB00284F0007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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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2023)沛县不动产权第00387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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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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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汉宁小区7号楼2单元2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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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