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根据《区安委办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集中宣讲“春风行动”的通知》(贾安办〔2020〕38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集中宣讲时间
2020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二、宣讲对象
自然资源主管行业领域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矿山企业、林业下属单位等组织。
三、宣讲内容
以《清单》为主要宣讲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提升自然资源主管行业领域企业学习贯彻《清单》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我局成立宣讲团,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规要求,逐条解读《清单》明确的五个方面具体责任20项重点内容,指导帮助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围绕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时间节点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聘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集中观看《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深入开展讨论交流,认真对照反思检查,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增强主动抓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宣传咨询和选树典型活动
1.按照全区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走进矿山企业,设置咨询热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各企业和群众答疑解惑,宣传普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政策法规。
3.积极在本行业按季度选树若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先进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带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开展行业性宣教活动
1.加强对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安排专家深入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知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宣教活动,围绕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专题活动,形成合力深化宣讲效果。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汪分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