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声明(2025年第278期)
发布时间:2025-12-04 16:34 来源: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利类型
声明人
1
苏(2023)贾汪区不动产权第0025801号
周芙荣
贾汪区御龙山水C2-1-101
不动产权证
周芙荣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