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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5年第271期)
发布时间:2025-11-28 14:49  来源: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权利人因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利类型 声明人
1 苏(2023)贾汪区不动产权第0460154号 郑修建 贾汪区耿集办事处王集东郑庄村五组 不动产权证 郑修建
2 苏(2021)贾汪区不动产权第0443154号 李加桂 贾汪区汴塘镇小马头村五组 不动产权证 李加桂
3 贾国土资国用(2007)第2227 阚宗杰 东方商城206国道东侧 国有土地使用证 阚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