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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声明(2025年第92期)
发布时间:2025-04-17 16:11 来源: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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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利类型
声明人
1
JW0003369号
徐志远
永业嘉苑营业楼8#1-103
商品房买卖合同
徐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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