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声明(2025年第90期)
发布时间:2025-04-16 15:50  来源: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利类型 声明人
1 贾房字第006479号 鹿秀兰 前卫街12楼2单元201 房屋所有权证 武忠凤
2 贾国土资国用(2012)第02416号 鹿秀兰 前卫街12楼2单元202 国有土地使用证 武忠凤
3 字第01351号 陈志远 化工厂新工楼1单元401室 房屋所有权证 陈志远
4   陈志远 化工厂新工楼1单元402室 国有土地使用证 陈志远
5 字第04761号 郁连芝 韩桥西门74号 房屋所有权证 宋桂梅
6   郁连芝 韩桥西门74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宋桂梅
7 贾房字第013089号 鹿海军 贾建公园宿舍楼2-102 房屋所有权证 鹿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