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局,市局各处(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徐安办〔2021〕1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徐安办〔2021〕148号)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