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局,市局各处(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确保“七一”前后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可控。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徐安办〔202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徐安办〔2021〕120号)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