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徐州市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林业碳汇工作的发展情况
2020年9月我国正式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要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减排与增汇是两个基本的途径。减排方面,主要通过使用绿色清洁能源替代传统非清洁能源、调整产业结构、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和清洁设备、提高公众低碳环保意识等方式进行绿色转型,减少碳排放。在增汇方面,则主要借助自然的力量增强碳汇,通过生态修复、植树造林等方式进行固碳,其中林业碳汇是最主要、最有效的固碳方式,具有其他固碳途径无法比拟的优势,不仅碳汇生产成本低、操作易施行、年均累积速率大、生态环境效益好,储存时间还更长,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强化运用生态系统提升碳汇的能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参与全球治理。林业碳汇项目是通过人为地造林再造林、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之后在碳市场上进行碳减排量交易的活动机制,可以较好地实现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协同转化与提升。同时,通过企业、农户和相关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借助林业碳汇项目等方式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密度,激发林业碳汇潜力,有助于“双碳”目标的早日实现。
二、我市林业碳汇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林业碳汇工作缺乏完善的技术支撑,碳汇精准计量监测难。林业碳汇是重要的固碳增汇途径,是生态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各地逐步开始重视林业碳汇,更关注林业碳汇交易。但是由于我国林业碳汇市场起步晚,林业碳汇项目仅在少数试点省、市开展,江苏省仅在盐城林场开展林业碳汇试点。基于目前的方法学研究和我市目前林业现状,没有比较完善的适合我市的碳汇项目方法学用于发展林业碳汇。当前我国的碳核算、碳监测行业还在成长阶段,其实际应用尚未成熟。碳核算、碳检测及其数据体系的建设滞后,给林业碳汇项目的推进带来了严重挑战。
2、缺少相关资金支持。当前林业项目以各级财政专项补偿为主,林业碳汇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多,开发所需资金量大,财政支持难以满足林业碳汇项目的资金需求。其次,林业碳汇项目见效时间久,投资回收期长,且收益不稳定,投资风险大,因此在资本市场难以受到追求短期经济回报的投资者青睐,市场投资者匮乏,未能弥补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资金缺口。再次,碳汇林与经济林之间存在巨大的经济效益差距,难以有效推动林业企业自主参与林业碳汇项目。
3、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政策不完善。“双碳”目标提出后,林业碳汇项目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但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当前不成熟的政策体系难以产生效果显著的现实影响。林业碳汇相关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和技术储备不足。而政府与企业在林业碳汇项目方面的人才培训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难以培养出既懂林业相关技术与管理方法,又懂碳汇核算与监测方法学,还具备基本金融知识储备的复合型人才。
4、碳交易市场不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健全,林业碳汇区域市场交易与补偿机制不明确阻碍了林业碳汇项目的推进。一方面,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才正式开始运行,当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现有碳交易覆盖行业较为局限,当前仅电力行业纳入其中,林业碳汇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时间尚不明确,尚未形成可进行林业碳汇交易的标准化平台。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林业碳汇产权界定不明晰,林业碳汇监督管理与交易处于治理无效状态。
三、下一步对策
1、继续实施高质量增绿复绿和森林抚育,增加“碳汇”总量,提升“碳汇”质量。今年我局重点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和黄河故道绿色生态廊道建设,计划造林3.6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科学划定和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组织实施绿色通道、生态廊道、绿美村庄、农田林网等高质量增绿复绿工程,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因地制宜开展科学绿化,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
2、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依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全力推进《徐州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有效防止森林退化,扎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保护林业固碳成果。
3、探索林业碳汇试点开发的可行性。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目前国家正在积极做好全国碳市场扩容准备工作,将有序开展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相关工作。我局今年正在与南林大合作开展全市林业碳汇研究及潜力评估,进一步探索相关机制及路径。
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发展和林业碳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