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体育局:
马静等4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免费运动场地建设打造体育运动名城的提案》(第4234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单位意见和提案具体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体育强国建设,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提案中提出要增加运动场地供给、优化空间布局等建议,结合部门职能,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落实,推进市区免费运动场地建设打造体育运动名城。
1.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引领。2023年省政府批复的《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明确提出要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以市、县(区)级体育设施为核心,镇(城区组团)级体育设施为骨架,社区级体育设施为基础,公园绿地广场与大中小学体育设施为补充,构建公共体育设施体系,规划目标人均体育用地面积≥0.6平方米。
2.统筹推进专项规划编制。积极配合市体育主管部门编制《徐州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专项规划》。在总体规划指导下,中心城区公共体育专项规划构建了市级-区级-组团级-社区级共四级配置体系,其中市级、区级、组团级为独立占地公共体育设施,社区级以中心城区各单元详细规划定的社区生活圈为单位,结合15分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及5-10分钟社区服务站联合设置。规划设置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共4处,面积共计89公顷;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共11处,面积共计48公顷;组团级设施共91处,面积共计137公顷。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指标不低于0.6㎡/人。规划主要健身步道合计约767km,主要沿河流水体及山体公园等分布。目前,该专项规划已经完成部门意见征询、专家论证和公示,按徐州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审批办法要求需上报市政府审查批准。
3.加强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高度重视体育设施的空间规划和布局安排,进一步落实已批复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关于体育设施用地的规划要求,在徐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中,认真衔接公共体育专项规划内容,并按照居住区生活圈标准,对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等各类体育设施用地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设施落地。在规划实施中,严格落实详细规划中关于体育用地的规划布局,不得随意修改。
4. 强化土地要素支撑。把体育用地保障做为重要工作,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积极协调保证用地计划指标,根据详细规划对体育设施用地的合理配置,为运动场地建设提供坚实用地服务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体育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加快推进市区免费运动场地的建设实施,不断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形成群众普遍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