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萍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定销商品房产权安全及优化二手房过户流程的建议(第0208号)收悉,现回复如下:
定销房在棚户区改造及国有房屋征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因其特殊性,安置周期较长,保障安置工作顺利进行,需多部门协同配合。我局在接到回购单位的登记申请后,按要求大批量集中办理定销房预告登记。被安置户上房时,回购单位需向我局申请注销预告登记。为进一步规避风险、优化服务,我局已采取了以下3项举措:
一是即时办结,降低风险隐患。积极配合回购单位,做到预告登记注销即申请即办结,即最大限度降低因时间差异带来的安全风险;
二是开通查询查封登记的绿色通道。近期,我局已对接新盛集团,按其需求开发了定销房查封信息接口,方便该公司随时查询到房源的查封信息,以便于及时向查封机关提起执行异议;
三是提升服务效率,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定销房安置周期较长,尚未被安置的房屋暂登记在回购单位名下,再以二手房安置的形式过户给被安置人。待回购单位与被安置人完税后,我局将尽快为被安置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当日受理当天领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