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每季度听取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完成情况;年末全面部署全市系统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对立法工作、信访工作及涉法历史遗留问题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判法治建设工作的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带头作用。我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印发《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个性专业清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已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九专题“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内容。
二、强化行政立法制规工作
一是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在《徐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被列为2024年立法调研项目后,我局专门成立立法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开展立法研究,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解剖近年来全市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分析短板,形成立法调研方向,完成了立法调研报告。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全面梳理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的七部地方性法规,建议保留《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3部、废止《徐州市确认土地权属条例》等3部、修改《徐州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1部地方性法规,相关清理结果已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年初征集形成了202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局发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目前已公布实施规范性文件1件—《关于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的通知》,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按要求备案审查。2件规范性文件—《徐州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徐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试行)》已经履行法定的程序并印发,将按规定落实备案审查。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年初我局征集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并于4月9日在局网站上公布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前责任单位已经形成初步成果,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正在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四是建立执法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全市系统《行政处罚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处罚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常用文书示范》《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等在内的共17项制度规范,编印成册并下发,同时依据省市新标准不断调整完善,推动全市系统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坚持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评定优秀案卷选送参加省厅评查。加强对县级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指导,规范执法查处行为。
五是出台企业合规指导清单。2024年3月份出台《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通过梳理本系统内包括土地、规划、矿产资源和林业共四大类12条“高频”违法行为,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帮助企业快速、简明、准确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熟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强化行为合规意识,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也大大减少行政处罚工作压力。
六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4年3月份出台《关于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的通知》,明确“不予处罚”的事项2个和“从轻处罚”的事项1个,具体规定了处罚标准和工作程序,为执法人员实际操作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指引,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七是保障土地要素公平竞争。规范开展经营性用地供应,科学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市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委员会集体决策后按规定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土地公开出让时,严禁设置影响公平竞争的限制条件,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文件有关要求,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关于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徐政办发〔2023〕11号)文件规定,将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比例设置为不低于最低价的20%。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徐州市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徐政办发〔2022〕4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新上工业项目低限要求,容积率不得低于1.0,高标准厂房项目容积率不低于2.0。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都市型工业用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23〕71号)文件规定,都市型工业用地M1用地容积率不低于2.0,M0用地容积率不低于2.5。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须在江苏省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出让公告并进行网上交易,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高效便民。截至目前,全市已成交土地290宗1.85万亩。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年初,我局制定了《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工作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处室以及普法时间节点,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今年“3.12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等自然资源宣传日,我局都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例如“6.25土地日”我局在人流量较大的地铁站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向市民解读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政策,通过徐州广播电台《FM93早新闻》播放“土地日”宣传视频和公益广告,同时《徐州日报》专题宣传报道徐州市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工作。“8.29测绘日”期间,以“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为主题,通过拉横幅、发手册、在苏宁广场大楼通过LED大屏动态循环播放宣传文字和宣传海报,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切实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局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通过加强府院联动和统筹协调,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研判、多措并举化解案件等措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取得较好成效。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争议案件184件,其中行政复议33件,行政诉讼151件,共审结135件。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印发了《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信访工作的规范路径,压实各方责任,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保障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提供法治保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