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江苏省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办公室召开转段工作座谈会,通报前一阶段大讨论进展情况,研讨下步推进措施,对全省大讨论活动进行督促和指导。全省各地勘主管部门及地勘单位、部分市国土资源局、省地质学会、省矿业协会、有关地质科研院校分管领导、厅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大讨论办公室主任刘聪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聪副厅长在听取各单位前阶段大讨论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后指出,徐绍史部长、汪民副部长在电视电话会上就这次大讨论要解决的问题讲得十分明确,突出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共性,就江苏而言又具有某种特殊性。江苏位于东南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但算不上资源大省,地质工作研究程度较高,“攻深找盲”难度加大,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地质工作任重道远。江苏地质找矿工作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资源紧缺矛盾不断加大,保障程度不高;二是危机矿山问题日益突出,接替资源不足;三是地勘队伍改革困难重重,改革进展不快;四是中央与属地管理单位政策差异性,发展不平衡。 刘聪副厅长强调,加强地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体制、机制、市场、政策制度、外部环境、投入等诸多方面因素。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我省地质工作改革和发展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一是加快落实国办【2003】76号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政策。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大地勘体系,要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稳定发展;二是加强商业性矿产勘查,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加大地质工作研究,科学编制规划,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多渠道增加地质勘查投入。三是加速改革调整,为地勘工作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调整结构,实现分类管理。四是加快制定和完善地勘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出台培育大型矿产(集团)公司的若干政策。五是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地质勘查市场行为。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矿业生产要素市场,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科学确定矿业权出让、转让收益分配比例,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 刘聪副厅长还就我省下阶段大讨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深化专题研究。各地勘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和牵头人,按期形成若干具有较高政策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预期成果。省厅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专题研究情况进行督办,并开展专题调研。二是开展征文活动。广泛宣传发动,鼓励个人积极参与大讨论活动,围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中心议题,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三是成果交流评奖。省厅将对参加评选的预期成果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奖。四是研究解决问题。通过讨论、专题调研和研究,省厅将对各单位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建议,完善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做好相关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厅地勘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