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建立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机制 自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镇江市国土资源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了及早发现、及早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机制,遏制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作用初步显现。 一是建立了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的预警机制。镇江市建立了村(组)土地管理执法监察信息员制度,做到明确职责、明确责任,及时掌握耕地保护和违法用地的动态信息,及时发现、及早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扬中市建立了无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周报告”制度;润州区建立了无“以租代征”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每天一报的“零报告”制度。 二是建立了乡镇政府履行保护耕地和制止违法用地责任的机制。对违法用地情况严重的乡镇,由市土地执法监察支队和各辖市区国土部门负责同志,及时约请乡镇书记、镇长谈话,说清违法用地的事实、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向违法用地所在党委、政府下达履行保护耕地与制止违法用地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书。通过下发通知书,及时制止了以“以租代征”方式占用基本农田、毁坏耕地的土地违法行为,减少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 三是启动了监察、国土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监察、国土部门对重大违法用地案件做到共赴现场调查取证,共同找当事人谈话,共同对案件定性,为启动问责和依法处罚程序,追究违法用地当事人和所在地党政领导的法律责任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是努力破解土地违法案件执行难、难执行的问题。在丹徒区建立了区、镇、村三级拆违队,对非法占地建筑物依法应当拆除的,形成了动员自拆、村委帮拆、政府组织拆的拆除机制。该机制实行以来,已拆除非法占地的违法建筑4000多平方米,拆除围墙6000米,退出土地500多亩,已恢复耕种250多亩。 |